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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加全面、公平、公正和客观的考核与评价企业经营者业绩,鼓励基层单位通过开展全民创业、自主经营活动,为员工增加收入,为企业提高效益,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平稳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经营指标分类与分解:
(一)总经理承营指标的分类与分解:
根据《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企业经营者资产承营管理办法》,以及集团公司董事长与我公司总经理签订的《2012年度企业经营责任书》中的指标考核体系和评分标准,由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等审计确认后,由集团公司给予兑现。总经理承营指标分类及责任分解见本方案附表一。
(二)基层单位经营指标的分类与分解:
公司对基层单位和其绝对控股企业设置两大类、十项经营指标考核体系。指标分类及责任分解见本方案附表二。
1、基本指标设置:实现利润(或亏损)、成本(或经费)。
2、考核指标设置:营业收入、全民创业收入、在岗员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率、木材单位平均售价、木材产销率、重大安全事故(死亡、群伤)、重大森林火灾控制数、更新造林面积保存率、债权控制额。
第二条考核与奖罚:
(一)总经理承营指标:
1、公司企管办负责总经理承营指标完成情况的日常汇总、上报与通报,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公司决策层汇报;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或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协调和督办落实到位。
2、公司相关责任处室应于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10日前将上季度指标完成情况以报表的形式报企管办。
3、奖罚:
全面完成总经理年度承营指标时,公司机关各处室的效益奖金,经公司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后统一发放,有一项完不成时,按处室的责任分工分别予以处罚。
(二)基层单位经营指标
1、指标名称与责任处室
指标名称责任处室
实现利润(或亏损)财务处
成本(或经费)财务处
营业收入财务处
全民创业收入林地产业处
木材平均单位售价木材销售处
木材产销率木材销售处
重大安全事故安全处
在岗员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率劳动工资处
重大森林火灾控制数资源处
更新造林面积保存率营林处
债权控制额财务处
2、考核方法:
①主管指标处室对基层单位的经营指标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并于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10日前,将截止上季度末各单位进度指标完成情况报企管办汇总。
②基层单位应在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10日前,将上季度财务报表报企管办一份。
③在各主管指标处室督办的基础上,企管办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对各单位进行抽查;年中,由企管办会同各主管指标处室联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研,并针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向总经理汇报;年终,由企管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基层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由审计处审计确认。
3、奖罚:
企管办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考核和审计结果,在次年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将上一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奖罚兑现时按下述办法执行:
①全面完成经营指标时,年底全额返还承营抵押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兑付利息。
②基本指标中实现利润(或亏损)完不成的,扣罚经营班子成员承营抵押金。其中,完成80%以上(不含100%),扣罚10%的承营抵押金,完成50%以上80%(不含80%)以下的,扣罚30%的承营抵押金,完成50%以下的,扣罚50%的承营抵押金。
基本指标中成本(或经费)指标完不成的,按超支额度扣罚经营班子成员承营抵押金。超支额度在10万元以下,扣罚10%的承营抵押金,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扣罚30%的承营抵押金,30万元以上的,扣罚50%的承营抵押金。
③营业收入、全民创业收入、木材单位平均售价、木材产销率、重大安全事故、在岗员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率、重大森林火灾控制数等六项考核指标有一项完不成,扣罚经营班子成员承营抵押金的20%。
④更新造林面积保存率、债权控制额等二项考核指标有一项完不成,扣罚经营班子成员承营抵押金的10%。
⑤当有有多项指标未完成时,按以上标准累加计算扣减承营抵押金,直至减到承营抵押金为零时止。
⑥基本指标或考核指标有一项完不成,即取消评先创优资格。连续两年完不成基本指标的,对主要经营者降级使用或免除职务。
⑦年终,对成本(或经费)节余额,实行“二、八”分成,即20%上缴公司、80%返还给经营单位作为奖励基金。
利润单位全面完成考核指标的,其增利或减亏部分100%全部返还给经营单位作为奖励基金。
⑧对公司相对控股单位不签定经营合同、不确定考核指标,但需按双方确定的《公司章程》和约定收取固定收益。
4、效益奖金分配与发放原则:
①利润单位、成本(经费)单位的效益奖金,均由公司返还的奖励基金列支。
②机关处室的效益奖金,根据总经理年度承营指标的完成和效益情况,并参照《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争创人均收入五万元单位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实施方案》,经公司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发放,由公司统一列支。
③产品销售公司、房地产管理分公司、林下经济开发分公司三家单位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后,效益奖金可参照机关处室的效益奖金发放标准计发,所需资金在本单位当年费用中列支。
④利润、成本和经费单位,在未计发效益奖金前,先按增利或减亏、或成本(经费)节支额5%的比例,奖励基层单位的主要经营者。并参照《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争创人均收入五万元单位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实施方案》所确定奖金调整系数的增减规定,班子成员按照相对应的奖金分配系数进行确定。
⑤考核指标全部完成的,主要经营者得100%效益奖金,考核指标未完成的,按单项比例扣减效益奖金,扣减按照指标所占比例扣完为止。各项指标所占分值如下:
营业收入20分;
木材平均单位售价20分
木材产销率20分
重大安全事故10分
在岗员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率15分
重大森林火灾控制数5分
更新造林面积保存率5分
债权控制额5分
⑥各单位在效益奖金计发前,应当制定效益奖金分配方案,并经主管劳动工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
⑦各单位奖励基金作为效益奖金发放后仍有余额的,可以转做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三条基层单位经营性质分类、经营者基本年薪及抵押金标准
(一)基层单位经营性质分类:
1、成本单位15家
马安山林场、老岭林场、槽子河林场、曙光林场、开峰林场、前川林场、漫江林场、白西林场、抚南林场、板石河林场、松山林场、黑河林场、青川经营所、贮木场、林园苗圃。
2、经费单位8家
产品销售公司、房地产管理分公司、林下经济开发分公司、规划设计管理处、物业服务分公司、资源管理处、再就业服务中心、离退休管理处。
3、利润单位9家
苗木花卉经营分公司、文化产业分公司、物资经销分公司、松林医院、松林宾馆、白溪假日大酒店、抚松县供水供热公司、高山越橘分公司、抚松营达房产公司。
(二)经营者年薪和承营抵押金标准:
1、主要经营者(正处一级)基本年薪为4.3万元,正处二级基本年薪3.9万元,正处三级基本年薪3.7万元,副处一级基本年薪3.44万元,副处二级基本年薪3.04万元,副处三级基本年薪2.84万元。
2、经营者承营抵押金标准与基本年薪标准相同。
第四条基本年薪的提取、支付及承营抵押金收缴:
(一)主要经营者及其班子成员的年薪工资,每月按基本年薪的月平均额支付。
(二)经营者承营抵押金收缴范围包括15家成本单位、8家经费单位和9家利润单位。
(三)财务处依照组织人事处提供的经营者名单,按本方案规定的标准收取承营抵押金。承营抵押金的收取工作于3月末结束。